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挂牌,以及山西省中小企业局的内设机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一、山西省中小企业局的内设机构
1、根据上述职责,省中小企业局设8个内设机构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一)办公室(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
3、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宣传、督查、档案、机要、信访、提案、保密、保卫、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对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规划和远景目标,并在实施中进行指导和督促。协调工商、金融等部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诚信守法经营。
4、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本系统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中小企业党建、工会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5、起草有关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指导各类中小企业改革,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指导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本系统各类协会、学会和社团工作。
6、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负责本系统基建项目管理;指导中小企业的外事、外经、外贸工作;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参与组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中小企业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有关政策,指导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园区建设;指导地区间、企业间的协作联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组织产品展销等活动;负责中小企业类型划分和认证工作;指导中小企业诚信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环保节能、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工作。
8、监测、分析、预测全省中小企业运行态势,组织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统计数据、报表的汇总、分析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作;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再就业工作;根据城镇化进程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指导县域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发展特色经济和民营经济;承担县域经济发展的监测和统计工作。
9、指导全省中小企业人才开发、引进以及教育培训、职称评审、技术进步、产品开发等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基地建设,参与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鉴定的有关工作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的产学研联合工作;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工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配合做好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10、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引导、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征集及评价体系;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引导和规范信用与担保行业发展,制定并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支持计划;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11、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2、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办发〔2005〕17号文件执行(行政编制3名已划转省纪委统一管理)。
二、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是什么单位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是作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部门管理机构单位。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设立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为副厅级建制,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2018年10月27日,根据《山西省机构改革方案》,将省中小企业局更名为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作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部门管理机构。
三、山西省中小企业局有下属生产企业吗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并不具备直接运营生产企业的职能。作为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山西省中小企业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协调和推动山西省中小企业的发展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和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发展的咨询和培训服务、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等。中小企业局通常并不直接经营生产企业,而是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四、山西省中小企业管理局 有什么下属机构
1、山西省中小企业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一)办公室(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
3、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宣传、督查、档案、机要、信访、提案、保密、保卫、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对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规划和远景目标,并在实施中进行指导和督促。协调工商、金融等部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诚信守法经营。
4、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本系统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中小企业党建、工会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5、起草有关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指导各类中小企业改革,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指导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本系统各类协会、学会和社团工作。
6、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负责本系统基建项目管理;指导中小企业的外事、外经、外贸工作;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参与组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中小企业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有关政策,指导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园区建设;指导地区间、企业间的协作联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组织产品展销等活动;负责中小企业类型划分和认证工作;指导中小企业诚信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环保节能、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工作。
8、监测、分析、预测全省中小企业运行态势,组织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统计数据、报表的汇总、分析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作;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再就业工作;根据城镇化进程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指导县域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发展特色经济和民营经济;承担县域经济发展的监测和统计工作。
9、指导全省中小企业人才开发、引进以及教育培训、职称评审、技术进步、产品开发等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基地建设,参与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鉴定的有关工作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的产学研联合工作;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工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配合做好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10、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引导、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征集及评价体系;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引导和规范信用与担保行业发展,制定并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支持计划;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11、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文章分享结束,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挂牌和山西省中小企业局的内设机构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